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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專利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假冒專利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假冒專利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國家對專利統一管理,形成專利制度,鼓勵發明創造,促使技術發明推廣應用。但有些人為了謀取利益,去假冒他人專利,不僅侵害了國家的專利制度,也侵害了專利權人的利益。那麼假冒專利罪立案標準是什麼?假冒他人專利行為應具備的條件有哪些?哪些行為屬於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呢?今天法議網小編與大家分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假冒專利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假冒專利罪立案標準具體指擁有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製造、使用、銷售專利產品,竊用專利方法,冒充他人專利產品的違法行為。法律規定給專利權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追究

二、假冒他人專利行為應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1)必須有假冒行為;

(2)被假冒的必須是他人已經取得的、實際存在的專利;

(3)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是故意行為。

三、哪些行為屬於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

(一)未經許可,在其製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註他人的專利號;

(二)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

(三)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

(四)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檔案或者專利申請檔案。

情節嚴重是構成本罪的必備要件。情節嚴重是指假冒他人專利手段惡劣、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給專利人或國家造成重大損害的、在國際國內造成惡劣影響的等。

應當注意,這裡的“專利”必須是在專利權的保護期限內的專利,超過專利保護期限的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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