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仲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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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房產證訴訟標的金額是多少

不發房產證訴訟標的金額是多少

一、不發房產證訴訟標的金額是多少?

不發房產證的訴訟標的額不是法律強行規定的,由原告自行確定,但標的額多少會影響訴訟費高低。根據規定,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因開發商的原因無法辦理房產證請求解除合同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三、不發房產證向法院起訴的訴訟費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事實上,若因為開發商的原因一直沒辦法辦理房產證,買家是可以請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還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房屋買賣合同當中涉及到的標的額,包括給買家造成的財產損失,這都不是法律制度可以統一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