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仲裁案例

當前位置 /首頁/訴訟仲裁/訴訟仲裁案例/列表

如果老師打學生算不算犯法

如果老師打學生算不算犯法

一、如果老師打學生算不算犯法

老師體罰學生已經涉嫌違反法律。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監護人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要給予教師“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  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第十八條   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受教育的權利,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開除未成年學生。

第四十九條 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監護人或者其他組織和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第六十三條   學校、幼兒園、託兒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學校、幼兒園、託兒所教職員工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處分。

二、教師應當履行的義務是什麼

(一)遵守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  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老師打學生是違法的,情節嚴重的可能會涉嫌故意傷害罪,造成死亡的甚至有可能會涉嫌故意殺人罪,具體根據實際情況判斷,當然如果沒有達到刑事犯罪的標準,也是可以進行投訴或者是起訴處理的,接到投訴後有關部門也會做出相應的處罰。

網站地圖
TAG標籤:老師 犯法 算不算 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