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仲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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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法中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刑訴法中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法律依據是什麼?

刑訴法中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法律依據是什麼?

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質證並且查實以後,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一)不公開真實姓名、住址和工作單位等個人資訊;

(二)採取不暴露外貌、真實聲音等出庭作證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員接觸證人、鑑定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

(四)對人身和住宅採取專門性保護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證人、鑑定人、被害人認為因在訴訟中作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請求予以保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依法採取保護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證人因履行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費用,應當給予補助。證人作證的補助列入司法機關業務經費,由同級政府財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單位的證人作證,所在單位不得剋扣或者變相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二、刑事訴訟證人保證書如何書寫?

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

職業及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本案當事人關係___________________

我作為本案的證人,保證向法庭如實提供證言。如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願負法律責任, 特此保證。

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注意事項:

1.人民法院在證人出庭作證前應當告知其如實作證的義務以及作偽證的法律後果,並責令其簽署保證書,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除外。

2.證人拒絕簽署保證書的,不得作證,並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的程式是存在著很多的不同的,就比如說證人的出庭作證,在民事訴訟中是需要民事糾紛的當事人申請的,但是在刑事訴訟中,此時證人是必須要出庭作證的,並且證人證言是刑事訴訟中的”證據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