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考試作弊罪的認定 普法法律網 擾亂公共秩序罪 2.6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構成本罪和幫助他人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考試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罪犯罪,所涉及的考試都必須是法律所規定的相關國家考試。在非法律規定的相關考試中,進行上述組織作弊、幫助他人組織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和替考行為的均不構成本條所規定之犯罪。 TAG標籤:考試 作弊 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