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

當前位置 /首頁/社會保障/工傷保險/列表

工傷死亡怎樣辦理户口註銷

一、工傷死亡怎樣辦理户口註銷?

工傷死亡怎樣辦理户口註銷

如果是在醫院死亡的話,一般開死亡證明是有現成的格式的,只要根據格式填寫相關的內容就可以了。如果是在家裏的正常死亡的話那就去當地的居委會開,他們會給你寫一張證明的。

1、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者死亡證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户口。

2、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户口登記機關根據死者暫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內其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原因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註銷户口。

3、辦理公民死亡註銷手續時,繳銷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單身獨户的,還應收繳居民户口簿。

二、工傷死亡賠償包括哪些?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工亡賠償金包括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卹金。

(一)喪葬補助金

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注: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統籌地區是指直轄市和設區的市)。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的標準:

(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2)、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地方法規會根據當地情況在上述幅度內確定當地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不管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死亡的,辦理户口註銷需要的材料都包括當事人的死亡證明,身份證等這些有效證件。事實上,職工工傷死亡地點也不一定就是自己的居住地,如果出差在外的過程當中因公死亡,當地的公安機關沒有資格直接註銷户口,還是要轉到死者常住户口地的登記機關的。

TAG標籤:死亡 户口 工傷 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