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司法鑑定的項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多數是由機動車也就是我們常説的汽車造成的,因此在對事故進行處理的時候就需要對汽車進行司法鑑定。那麼汽車司法鑑定的項目都有哪些呢?詳細內容請閲讀下文進行具體瞭解。
1、安全性能檢驗
交通事故車輛檢驗對象為:
交通死亡事故;
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或傷3人以上;
交通事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機動車無牌證或未按規定參加年度檢驗;
交通事故車輛類型不明確;
根據案情需對事故車輛檢驗、鑑定。
2、車輛機械故障鑑定
通過車輛特定部位拆解檢查尋找車輛故障,查明故障原因,用以區別人為責任和機械故障。
3、輛定型鑑定
凡肇事車輛類型不明確應作車輛定型鑑定,以明確道路行駛權利。
4、痕跡鑑定
通過提取交通事故相關的接觸痕跡比對、化驗等檢驗手段,確定車、物、人是否有碰撞、刮蹭、碾軋等關係;不能確定肇事車輛,可通過整體分離痕跡鑑定確認脱落物質與車輛、物體、人體之間的關聯關係;事故車輛輪胎有爆裂,可通過輪胎痕跡鑑定確認輪胎爆胎原因;夜間發生事故且車燈損壞,可做燈光開啟冷熱光源鑑定,來確定車輛發生事故瞬間的開啟和關閉。
交通事故司法鑑定當中涉及到汽車方面的鑑定主要就是上述四方面的內容了,希望小編整理的內容能為您提供一些幫助。如果您還想了解交通事故其他方面司法鑑定的內容,不妨繼續關注我們本站網站後期帶來的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