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普法法律網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2.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看土地使用用途決定年限。《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TAG標籤:房產糾紛 土地 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