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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春節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一、春節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勞動者春節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春節期間加班的,應該根據具體加班時間來確定加班工資。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中的規定,農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屬於法定節假日,如果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當天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用人單位不得以補休等方式代替,除非職工本人提出要求補休,補休時間不少於加班時間的三倍。

如果安排勞動者在其他放假時間加班的,應首先安排補休,補休時間不少於加班時間。如果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職工拿不到加班工資怎麼辦?

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拒不支付的,勞動監察部門可責令單位支付拖欠報酬的賠償金。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資料: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不管是在什麼時候,若是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加班加點的話,則就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支付職工加班工資。若是單位不支付或者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則職工可以採取法律手段來維權。不過要注意,若是在週末安排加班,而之後又安排補休的話,那此時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