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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直接離職嗎1?

沒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直接離職嗎1?
律師解析:沒簽訂勞動合同不可以直接離職,並且由於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三十六條【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