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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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超過時效怎麼樣辦?

在工作場所,我們有時不可避免地會與公司發生勞資糾紛,比如工資和福利。協商不成的,必須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如果勞動爭議超過仲裁時效怎麼辦?《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為一年。當事人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了侵犯。從那天算起。因為法律明確規定勞動仲裁的期限是一年,如果勞動者錯過了仲裁期限,就不能為自己爭取權利嗎?顯然不是。錯過的仲裁時效僅説明勞動者在仲裁過程中失去了“勝訴權”,無法通過仲裁程序維護自己的權益,但即使是超過法定仲裁時效的勞動者也可以就勞動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般勞動權利訴訟時效通過程序擴展到兩個,無論你選擇哪種方式解決勞動爭議,你都不能拖延時間來儘快處理它們。

勞動仲裁超過時效怎麼樣辦?

知道或應該從當事人那裏知道他們的權利從日期開始被侵犯。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救濟,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仲裁時效期間自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期間申請中止仲裁時效。時效期間自中止事由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勞動者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應當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的限制;但勞動關係終止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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