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單位有什麼義務 普法法律網 社保糾紛 1.8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參保單位的義務有:1、按照規定向經辦機構進行繳費申報;2、按照核准的數額到地方税務所繳納失業保險費;3、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4、為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出具有關證明材料,並告之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TAG標籤:義務 勞動糾紛 單位 參保 社保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