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賠付有時效性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4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工傷鑑定有沒有時效性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在工傷發生後一年內工傷職工不提出工傷認定,就相當於放棄權益。 TAG標籤:工傷 工傷鑑定 時效性 工傷賠償 賠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