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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案件立案

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案件立案
上法院起訴離婚流程是怎樣的
您好!關於“肇東法院起訴離婚的流程是怎樣的?”的回覆如下:

上法院起訴離婚流程:

(1)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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