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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工傷保險支付

瞭解工傷保險支付
想了解工傷保險工傷保險怎麼支付?
工傷保險待遇的支付 待遇支付的條件。工傷職工或享受撫卹金的遺屬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與一定的條件和義務相對應,一般需要經過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和工傷評殘程序等。凡符合條件和履行了義務的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待遇支付的種類。工傷保險待遇費用大體上可分為醫療救治和現金補償兩類。具體則言,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分為兩種類型:一是工傷醫療費、康復性治療費、輔助器具配置費用的支付;二是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費用的支付。這兩類費用,凡用人單位已參加工傷保險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則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 待遇支付的方式。上述第一類費用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簽訂的服務協議和國家有關目錄、標準,經核查後,與相應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進行結算。第二類費用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發放給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或委託銀行、郵局、以及社區進行社會化發放。 待遇的調整。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護理費屬於長期待遇,為保證工傷待遇不受物價上漲等因素的影響而降低,並分享國民經濟發展的成果,《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上述長期待遇的水平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待遇與平均工資變化掛鈎,是從公平原則出發的。國家經濟水平提高後,勞動者的工資就會相應提高,工傷職工也應享有比原來較高的保險待遇。待遇與物價變動掛鈎,是因為同一標準的待遇在不同的物價水平下,享有的生活資料和服務是不同的,而且物價是呈上升趨勢的,為了保障工傷職工的長期待遇不受物價波動的影響,必須按照物價上漲的幅度,適時地予以調整。、 以上是關於工傷保險怎麼支付的相關內容,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