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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後如何處理

工傷鑑定後如何處理
工傷鑑定後單位如何處理
一、工傷鑑定後單位如何處理?1、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2、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二、職工因工傷發生的費用,保險基金和單位如何承擔?1、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2)住院伙食補助費;(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9)勞動能力鑑定費。2、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1)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2)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3)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