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歲的人不認定為工傷起訴賠償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1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六十歲的人不認定為工傷起訴賠償60歲的人因工受傷不能被認定成工傷,起訴賠償的法定條件是,原告有起訴的主體資格,被告信息明確,有因工受傷的事實和理由及具體的訴求,法院對損害賠償爭議具有管轄權。60歲已到法定退休年齡,和用人單位之間不能再建立勞動關係,所以不能申請工傷認定。 TAG標籤:賠償 工傷賠償 起訴 工傷認定 六十歲 認定 工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