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決不服的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18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決不服的根據《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既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TAG標籤:訴訟仲裁 勞動 爭議 不服 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