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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亮點具體有哪些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亮點具體有哪些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亮點具體有哪些
1、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亮點如下:不禁止患有疾病的人結婚,但如果患有疾病的人隱瞞對方,則對方有權撤銷婚姻並要求賠償;協議離婚設置冷靜期,男女雙方要親自去民政局兩次方可完成辦理;首次訴訟離婚不成,分居一年後再次起訴離婚的,法院應當准予離婚。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