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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可要求其他賠償嗎

工傷可要求其他賠償嗎
交通事故。對方負全責。除了讓他給我修車。可不可要求其他賠償。
1、按照法律規定,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受害人根據受傷的情況和雙方的責任比例,可以要求肇事者賠償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等費用。具體的賠償計算方法如下:(一)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二)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四)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五)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六)營養費,營養費參照傷者的傷殘情況以及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計算。(七)鑑定費,進行傷殘等級鑑定的費用,按票據支付。2、如果沒有人身損害的,可以要求因為這場事故而造成的誤工費和其他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