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中期限的規定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2.8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租賃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賃合同包括續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均為二十年。【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TAG標籤:租賃 期限 合同事務 合同糾紛 房屋 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