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租住房屋6個月,未簽訂租賃合同,該合同是否有效 普法法律網 合同效力律師解答 6.17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承租人租住房屋6個月,未籤訂租賃合同,該合同是有效的。租賃期限在六個月以上的,應當簽訂書面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TAG標籤:租賃 承租人 合同效力 合同事務 租住 房屋 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