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當前位置 /首頁/婚姻家庭/遺產繼承/列表

土地繼承證明需要哪些材料?

一、土地繼承證明需要哪些材料?

土地繼承證明需要哪些材料?

1、遺囑及其真實性證明

2、原土地使用權人的全體繼承人名單,若有第一程序(配偶、父母、子女)的,不必提供第二程序的

3、無其他繼承人、或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或遺囑指定剝奪其他繼承人繼承權的證明

4、行使繼承權的繼承人的身份證、婚姻情況證明

5、土地使用證原件、土地出讓合同原件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繼承需要公證

需要辦理繼承公證。

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1.提供雙方的身份證及親屬關係證明、

2.土地使用權證及土地出讓證明、

3.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然後,去土地所在地公證處辦理,一般在15-20工作日內處理。

三、如何辦理農村房產繼承公證

1、先要區別所繼承的農村房屋是家庭共有還是夫妻共有,再要看是原始取得還是繼受取得。申請人除了向公證處提交集體土地使用證外,申請人還要向公證處提供建房審批表。所有繼承人應當共同向公證處提出申請。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此外還要向公證處提供村(居)關於被繼承人的死亡、親屬關係證明、房屋現狀照片等。依據不同的繼承情況,公證處還會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證明材料。

2、請人申請辦理農村房屋繼承,最好由宅基地所在村的農村户口繼承人繼承比較合適,在變更登記宅基地使用證時符合政策規定。如果是非宅基地所在村的繼承人繼承,土地使用證雖可變更登記至繼承人名下,但今後申請不符合審批條件的就無法批准。因為目前宅基地只允許本村民組織成員使用,一旦房屋拆除後,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

綜上所述,國有土地使用權繼承需要公證,公證應當.提供雙方的身份證及親屬關係證明,土地使用權證及土地出讓證明,被繼承人死亡證明一般在15-20工作日內處理,農村房產繼承公證,提交集體土地使用證,向公證處提供建房審批表。所有繼承人應當共同向公證處提出申請。

TAG標籤:材料 繼承 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