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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辭退45歲女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事業單位辭退45歲女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一、事業單位辭退45歲女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事業單位辭退45歲女員工不一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是否需要支付,可以結合以下情形確定:

1、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無需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2、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情形,,按第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3、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8、8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

二、事業單位職員主動離職可以獲得補償金嗎?

1、員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原則上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規定公司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的初衷是公司原因導致員工失業,給予員工一定經濟補償度過失業難關。如果是員工主動提出離職,公司就沒義務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了。

2、但員工因為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這些情形下員工屬於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不管是事業單位、還是其他類型的單位若是辭退沒有過錯的職員,一般需要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且補償金的數額,與職員在單位的就職時間、就職期間的正常工資等有關。如果單位有支付的義務,但是卻拒絕向員工支付,後期可能需要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