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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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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1、尋找單位的違法行為,隨時向單位行使單方解除權


    2、與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3、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4、員工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內容必須是肯定的,不能出現:請領導批准、請予以考慮等要約性質的文字,否則決定權即交到用人單位處,由用人單位對要約進行承諾,其實此行為就依法演變為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過程了。


    綜上所述,有關員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無論是員工和單位需要注意的事項都較多,員工或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都需要提前一個月提交申請書或通知書,如果單位沒有提前通知員工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給員工;如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影響了公司利益童謠需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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