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 普法法律網 勞動合同律師解答 1.7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TAG標籤:勞動糾紛 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 勞動者 單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