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怎麼補交 普法法律網 社保糾紛律師解答 2.9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1、參保人員未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從未按時足額繳納的當月起,終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中斷後繼續繳費的,必須按規定以補繳時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將中斷期間的全部欠費補齊。2、補繳時間計入連續繳費時間,但補繳期間不能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3、參保人員中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60天內(含60天)補繳醫療保險費的,從繳費次月起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 TAG標籤:補交 醫療保險 社保糾紛 勞動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