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條的精選法律百科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

2020-03-16
每個人都有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可能是人身權利,也可能是財產權利,這些權利其他人是不可以侵犯,但實踐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侵權行為,如盜竊、無意損害等,遇到侵權行為不要選擇忍讓,要選擇通過侵權法規維權。精選律師·講解實例...
最新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

最新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

2023-04-17
法條鏈接:《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
新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

新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

2023-11-24
對《擔保法解釋》第三十六條的理解基於上述觀點,筆者認為,對《擔保法解釋》第三十六條應作如下理解,更為符合立法原意。即:①在一般保證情況下,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且必須是因為提起訴訟或仲裁而中斷,此時保證期間中斷,於判決...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是如何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是如何

2024-04-01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是如何《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至第四十四條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至第四十四條

2020-02-28
勞動者依法享有哪些權利福利,勞動者傷殘情況是否符合工傷認定標準,受工傷勞動者依法應享有哪些工傷賠償內容等勞動工傷問題都在勞動工傷法規中能找到相應的法律依據。精選律師·講解實例勞動法36條到42條規定是什麼《中...
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六條是什麼

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六條是什麼

2020-03-15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
買賣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買賣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2020-03-19
合同法規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合同裏面的內容是非常全面的,許多都涉及了法律有關,如果其中的條款違反了合同法規,那麼這合同就是無效的,在履行...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款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款

2022-11-15
法條鏈接:《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2023-11-24
民法總則第三十六條內容詳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孩子當前的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一)性...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

2022-11-15
法條鏈接:《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
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主要內容有哪些

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主要內容有哪些

2023-04-28
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主要內容有哪些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經營許可證持有人超越經營範圍經營,或者在經營活動中未履行相關義務的,由XX或民航地區管理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並處以...
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國內收貨人註冊登記管理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規定是什麼

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國內收貨人註冊登記管理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規定是什麼

2024-03-30
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國內收貨人註冊登記管理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規定是什麼1、收貨人因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註冊登記的,直屬海關給予警告,收貨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提起申請。2、收貨人以...
民訴法第三十六條

民訴法第三十六條

2020-03-15
訴訟和仲裁都是解決糾紛兩個法律途徑,為了保證訴訟仲裁的順利開展,國家有一系列的訴訟仲裁法規,保障了訴訟仲裁的運行,其中也規範了司法工作人員的行為,維護司法的威嚴和公正。精選律師·講解實例《戒毒法》第三十六條第三...
侵權行為法第三十六條

侵權行為法第三十六條

2023-04-19
民法總則第三十六條內容詳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孩子當前的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一)性...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網絡侵權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網絡侵權

2024-01-11
《侵權責任法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
民法總則第三十六條具體內容是怎樣的

民法總則第三十六條具體內容是怎樣的

2019-08-30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民法總則》將被廢止。《民法典》第三十六條具體內容是怎樣的第三十六條  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
江蘇省保護和促進港澳同胞投資條例第三十六條新規是怎樣的

江蘇省保護和促進港澳同胞投資條例第三十六條新規是怎樣的

2023-04-29
江蘇省保護和促進港澳同胞投資條例第三十六條新規是怎樣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受委託從事公務的人員的行為損害港澳同胞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港澳同胞投資權益保障協調委員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事機構可以向...
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條

2023-04-17
勞動合同法36條規定是什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是什麼?

2021-01-15
一、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是什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有哪些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勞...
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2023-11-28
法條鏈接:《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
違反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違反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2023-02-25
民法總則第三十六條內容詳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孩子當前的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一)性...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條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條

2024-02-26
《戒毒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六條吸毒人員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療資質的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設置戒毒醫療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從事戒毒治療業務的,應當符合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條件,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條

2023-11-28
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
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六條

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六條

2024-02-28
民法總則第三十六條內容詳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孩子當前的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一)性...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2023-11-28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