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多久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7.81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1、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以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TAG標籤:危險 刑事辯護 罪判 公共安全 刑事處罰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