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三年嗎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3.99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有判三年的,但也有判十年、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所以具體判幾年要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而定。1、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以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TAG標籤:刑事處罰辯護 危險 罪判 刑事辯護 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