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一方過激死亡另一方是否負有責任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2.8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夫妻吵架一方過激死亡,如果另一方不知道死亡方有相關病史的,不是出於行為人的故意或者過失,而是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屬於意外事件;反之,則涉嫌構成刑事犯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TAG標籤:吵架 夫妻 刑事辯護 過激 另一方 刑事犯罪辯護 負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