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請書包括哪一些內容 普法法律網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2.1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其內容應包括: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申請人的要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據】《仲裁法》第二十三條,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TAG標籤:行政訴訟 行政類 申請書 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