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中的擔保人可不可以追加為被執行人 普法法律網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2.8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在執行程序中,如果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者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則可直接裁定執行擔保人的財產,但應當限制在其擔保責任範圍內。也就是説擔保人可以追加為被執行人的。【法律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在執行中,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並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及暫緩執行的期限。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財產或者擔保人的財產。 TAG標籤:追加 擔保人 抵押擔保 債權債務 被執行人 可不可以 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