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存的債務承擔是指什麼 普法法律網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2.8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並存的債務承擔,又稱債務加入,是指債務人並不脱離合同關係,而由第三人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債務。並存的債務承擔成立後,債務人與第三人成為連帶債務人。第三人承擔債務原則上不需取得債權人的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發出債務承擔的通知即可。 TAG標籤:承擔 債務 抵押擔保 債權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