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不退押金還能租房子嗎 普法法律網 房屋租賃律師解答 2.4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合同法》二百一十五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租賃期限超過6個月的應當書面約定,沒有書面約定的則視為不定期租賃。那麼你和房東雙方都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任何租賃人都沒有為出租房找下一個租賃人的義務,房東的要求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押金是屬於你的財產,房東必須無條件退換。《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TAG標籤:房產糾紛 押金 房屋租賃 租房子 房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