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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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杭州市高溫補貼是多少?

夏季驕陽似火,我國很多室外勞動者長時間處於酷熱之中,肩負著自己的勞動使命,卻也考驗著自己的身體極限,很多新聞曾報道過勞動者中暑等新聞。好在我們國家勞動保障部門出臺了夏季高溫補貼政策,高溫下工作的勞動者都應發放高溫補貼,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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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杭州高溫費發放標準公佈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65號)規定:

一、企業職工夏季高溫津貼標準調整為: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質在室外與室內來回流動交替或主要作業時間在室外,以及高溫爐前作業的,視同室外作業。

二、夏季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企業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企業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三、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四、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衛生計生等部門和工會組織,督促企業依法落實夏季工作場所防暑降溫各項規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衛生制度,確保夏季企業工作和生產經營正常進行。

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94號)同時廢止。

一、高溫補貼發放主體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稱用人單位。23號文明確,雖然夏季高溫津貼的發放主體是企業,但是“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參照執行。”

本市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與企業一樣,都要參照執行有關高溫費發放規定,但是機關事業單位不參照執行。

四、高溫補貼發放物件

夏季高溫津貼的發放物件是符合發放條件的職工。在實際操作中,有的單位發放高溫津貼不僅不與高溫下的勞動強度掛鉤,甚至完全按照“級別”、“編制”發放。

二、高溫補貼發放條件

對於高溫費的發放條件,23號文明確:“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對於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管理程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杭州市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的相關內容。我們可以看出,杭州市作為一大經濟城市,高溫補貼還是很高的,規定高溫補貼室內工作人員每人每月下發標準為200元,而且要連發4個月,這真是杭州室外勞動者的一大福音。條件合適的勞動者一定要積極爭取自己的權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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