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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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是否在工傷認定後去做手術?

勞動者是否在工傷認定後去做手術?

勞動者尤其是體力勞動者,會從事體力強度大或者是危險性較高的工作,他們在工作中會不小心受傷,有時受傷情況比較嚴重,需要高額的手術費用,這時就涉及到工傷認定的問題。經過工傷認定,勞動者可獲得所在單位一定程度的賠償,就會減輕經濟負擔,因此許多人想知道通過何種途徑來獲得工傷賠償,對於工傷認定後去做手術也有許多人存在疑問,下面該將為您詳細解答。

勞動者是否在工傷認定後去做手術,這個要根據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醫療終結期滿)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在工傷職工醫療終結期滿三十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醫療終結期的確認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期需要延長的,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批准。

1、醫療終結前已經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醫療終結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2、醫療終結後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作出工傷認定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3、申請舊傷復發鑑定的,應當在病情發生後治療終結前提出。

如果沒有,抓緊時間申請工傷認定,單位應該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單位在規定期限內不申報,個人可以在一年內直接到當地勞動部門申報,需提交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醫院病歷、醫生診斷證明書等。如果已經認定為工傷,還沒有鑑定工傷等級,那麼,要在第二次手術治療終結傷情相對穩定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的時間與你傷的治療恢復時間長短有關係,與工傷認定時間沒有關係。 工傷認定程式:

1、首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做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索賠;

2、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未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為,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服、工作往來資訊、證人證言、錄音等可以證明你存在勞動關係證據,要求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4、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並在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5、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解除勞動關係的,還有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等。具體數額須結合本人工資、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等情況確定。

我們大多數人都是普通的勞動者,通過自己辛勤的勞動付出,獲取報酬,養家餬口。掙錢不易,一旦受傷,不僅影響工作,還要花掉大部分積蓄。因此對於對於勞動者來說了解工傷認定的程式,成功獲得工傷認定,得到所在單位賠償,對於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來說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