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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勞動合同用工賠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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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未籤勞動合同用工賠償標準是什麼

按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1、仔細瞭解情況,莫籤不知情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情況。打工者簽訂勞動合同前,應儘量對用人單位的這些情況以及企業文化、發展趨勢、員工管理等進行全面瞭解,儘量與資質和聲譽較好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從源頭防範非法用工和侵害合法權益的情形發生。

2、簽約落在紙上,莫籤口頭承諾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口頭約定一旦發生糾紛各執一詞,打工者往往有口難辯。所以,打工者要主動提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單位不籤,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由其督促簽訂。

3、查清用人資格,莫籤主體不適格合同。

事先了解單位名稱、法人是誰等情況,注意與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人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對於轉包嚴重的行業要小心。比如,《關於加強建設等行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的通知》規定,建築工程專案部、專案經理、包工頭等都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

勞動合同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最基本的保護,又是對兩者的一種約束,不管在哪裡工作,都要簽訂一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時犯法行為,不但要接受行政上的處罰,還要接受實際上的金錢處罰,要賠償勞動者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