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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辭退員工工資怎麼結?

一、公司辭退員工工資怎麼結?

公司辭退員工工資怎麼結?

公司提出辭退員工是需要在三天之內結算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資。無論什麼原因,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離職時一次性結清工資。至於經濟補償金,要看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是什麼,如果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並遵守第四十二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如果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支付上述經濟補償金的兩倍的賠償金。

二、公司合法辭退員工的情況有哪些?

1、過失性辭退

是指企業在勞動者有過錯的情況下,無須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辭退職工的行為。依據我國《勞動法》規定,過失性辭退主要有以下情形:(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預告性辭退

是指企業在辭退職工時,按照法律的規定提前30天通知職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辭退職工的行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綜上所述,公司將員工辭退分為正常和非法辭退,不管是哪種方式,都應當按照解除合同日期計算工資,結清,不可剋扣,一般來說都是在辦工作移交手續之前支付。如果公司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將員工非法辭退,除了給工資還應當支付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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