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

當前位置 /首頁/勞動工傷/勞動關係/列表

辭退是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嗎

辭退是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嗎
律師解析:辭退不一定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通知員工的方式和時間也不一樣。如果員工沒有法律規定的過錯的,單位根據法律規定情形辭退員工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如果員工存在法律規定的錯過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可以直接辭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