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勞動罪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勞動關係 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強迫勞動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行為。認定標準主要有二,從主體來看,本罪是由用人單位實施的犯罪,用人單位僅限於經濟組織。從行為來看,本罪構成要有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他人自由,且是違背職工的意志,強迫勞動的行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強迫勞動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TAG標籤:強迫 認定 勞動關係 勞動 勞動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