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合同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是否違法

合同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是否違法
合同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是否違法
不合法。這一規定屬於較典型的“霸王”條款。所謂商家保留最終解釋權,這種說法本身明顯是有利於制訂格式合同一方的利益,剝奪了接受格式合同一方的利益。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合同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時,也應由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而不應由一方當事人說了算,更不應以格式條款排除消費者對條款進行解釋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
(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