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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試用期辭職不給工資要怎麼辦

小公司試用期辭職不給工資要怎麼辦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小公司試用期辭職不給工資要怎麼辦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小公司試用期辭職不給工資要怎麼辦
1、依法成立的公司無論大小,都受勞動法律法規的約束。試用期內,你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公司還是不給工資,你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或者到當地勞動部門的一個內設機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反正勞動仲裁無需繳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