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勞動糾紛 普法法律網 法律 8.04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臨時工與用人單位勞動糾紛你好! 如你2006年-2011年確實在那工作,可以按照事實勞動關係要求相關賠償。 1、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2、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 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要求用人單位補交社會保險等。 TAG標籤:勞動爭議 用人單位 勞動糾紛 糾紛 勞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