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到期不退房損失誰負責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9.43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房租到期不退房的,損失由承租人承擔。【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TAG標籤:損失 退房 房租 合同糾紛 合同事務 到期 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