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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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同意離婚答辯狀如何寫

男方不同意離婚答辯狀如何寫
律師解析:答辯狀
答辯人姓名:__;
性別:__;
年齡:__;
民族:__;
現住址:__;
因__訴__一案提出答辯;事實和理由(就起訴書所訴問題提出異議):__;(結論提出答辯主張):__;
此致__法院;
答辯人:__;
__年__月__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