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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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小孩撫養權協議書包含哪些內容?

一、離婚後小孩撫養權協議書包含哪些內容?

離婚後小孩撫養權協議書包含哪些內容?

離婚後小孩撫養權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雙方同居期間所生子女的撫養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願意共同遵照執行此非婚生子女撫養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 (非婚生)的撫養權和監護權歸乙方 ,

(二)甲乙雙方可以自願選擇以下第一種、第二種或第三種方式支付子女 的撫養費、生活費、醫療費和其他費用。

1、第一種支付方式:甲方於本協議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對孩子的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總計人民幣 元。

2、第二種支付方式:甲方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按年支付乙方對孩子的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等 元人民幣/每年,支付截止日期為非婚生子女 年滿十八週歲。

3、第三種支付方式:甲方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按月支付乙方對孩子的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元人民幣/每月,支付截止日期為非婚生子女 年滿十八週歲。

(三)甲、乙雙方同意:對子女 在未成年期間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賠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 對子女 享有探望權,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可剝奪甲方對孩子的探望權,也不得剝奪孩子對甲方的探望權。

(五)甲方付清約定費用後跟乙方以及子女 的撫養、教育、上報戶口等再無任何關係,也無須承擔子女 的任何費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方支付任何費用。若乙方違約,則乙方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所有費用,同時終止對子女 的撫養權。

(六)在乙方承擔對孩子的撫養教育期間,對孩子的撫養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響或影響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權對孩子進行撫養和教育,乙方必須返還甲方所支付的對孩子的撫養費、醫療費、教育費等相關費用。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非婚生子女撫養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二、撫養權的歸屬

離婚後孩子的歸屬,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父親則需按月按法院的判決或雙方協議的數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2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4、2-10週歲的孩子,可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考慮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10週歲以上的孩子,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5、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對於在結婚期間生育了孩子的,離婚後雙方能夠協商解決孩子撫養權的,要落實到書面協議上。這樣的協議要明確孩子撫養權歸誰,另一方承擔撫養費的數額,探視的時間地點次數等。經過雙方簽字,協議就具備了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