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的寶寶離婚了會判給女女方嗎 普法法律網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8.55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TAG標籤:子女撫養 離婚 會判 寶寶 婚姻家庭 女方 哺乳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