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如何判 普法法律網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1.0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屬於哺乳期內,為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一般應隨女方生活。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症)或者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等。二、兩週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進行判決。 TAG標籤:婚姻家庭 子女撫養 撫養權 離婚 夫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