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名股東可不可以申請公司解散 普法法律網 公司解散 4.28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隱名股東可以申請公司解散,只要隱名股東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且符合一定的條件,就可以申請解散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TAG標籤:公司經營 股東 可不可以 隱名 解散 公司解散 #